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宿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1月30日至2020年1月9日,对你单位送审的宿州市三湾路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宿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对其提供的结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做出了书面承诺。宿州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宿州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施工单位为宿州筑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宿州市主城区内,主要包含道路工程、土方工程、排水工程施工等。合同约定2017年10月16日开工,2018年1月15日竣工,实际于2017年10月16日开工,2019年8月14日竣工。合同价款为465.98万元,送审价款为469万元。该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7日,宿州筑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拦标价为497.33万元,中标价为465.98万元,下浮率为6.3%。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该工程结算方式为固定单价。
(二)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采用送达审计的方式,审计的范围是价款竣工结算审计,包括合同内容及工程变更与签证。
本次审计内容重点是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组成是否正确。
本次审计方法主要有全面审计法、标准图审计法、对比审计法、筛选审计法、重点抽查审计法、询问法、实地勘测法。
(三)审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2005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定额、定额解释及预(结)算规定。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补充合同(协议);
4、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资料、工程结算书;
5、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资料、经三方共同确认的现场勘验资料等;
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7、有关影响工程造价的其他资料。
二、审计结果
该项目送审价款469万元,审定价款461.76万元,审减7.24万元,审减率1.54%。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调整
多计工程价款7.24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挖清表土方、路基挖方、余方弃置、透层、下封层、沥青混凝土、粘油层等工程量计算错误。审计依据施工图纸及现场勘查记录结果予计调整。
二是税金多计。增值税按拨付工程款时新执行的税率,按实调整。
以上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承包方应当客观、真实地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处理意见
根据2017年9月19日《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据实调整。”的规定,你单位应将多计的工程价款7.24万元予以调减。
四、审计建议
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督促各参加单位认真履职,确保工程质量,使其更好的发挥社会效益。
本报告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附件:1、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定案表(协审)
2、工程价款结算书